上半年我国与东盟中药贸易额同比增长近五成
2013.10.09 18:04随着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正式实施,我国与东盟各国间医药保健品类关税大幅降低,通关更加便利,2010年全年我国与东盟地区诸国的中药贸易额已达3.38亿美元。?xml:namespace>
今年上半年,我国与东盟中药贸易额为2.67亿美元,同比增长48.57%。其中,我国对东盟地区中药出口额为2.11亿美元,同比增长41.46%;我国从东盟中药进口额为5612.96万美元,同比增长83.24%。由此可见,中国-东盟中药贸易正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
虽然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总体发展势头良好,但目前我国中药企业如果要真正进入这些市场则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东盟各国均对药品设置了准入标准,没有形成统一的互认机制;部分东盟国家政局不稳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乏,政府监管力度不足;部分企业对东盟市场了解不足,对自贸区政策利用率不高;开拓东盟市场的企业投资规模偏小,开拓方式也较单一;我国医药产品仍难进入当地政府采购、公立医院等主流渠道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中药外贸行业应从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研究,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寻找差异化经营,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以及行业协调与交流等方面进行有效拓展,扩大发展空间。
事实上,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土地、劳动力、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逐步超过了东盟国家。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东盟国家丰富的资源,解决国内经济发展中的诸多困难。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的不断实施,将有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其带来的优惠,开拓东盟市场将是我国企业的正确选择。
叶贤锋摘编